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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d电子商务概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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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商务概论


  1.电子商务的定义

  随着电子技术和因特网(Internet网络)的发展,信息技术作为工具被引入到商贸活动中,产生了电子商务(Electronic Commerce简写EC或Electronic Business简写EB)。通俗的说,电子商务就是在计算机网络(主要指Internet网络)的平台上,按照一定的标准开展的商务活动。当企业将它的主要业务通过内联网( Intranet)、外联网(Extranet)以及Internet与企业的职员、客户、供销商以及合作伙伴直接相连时,其中发生的各种活动就是电子商务。

  电子商务的定义有多种说法。下面是一些组织、政府、公司、学术团体等总结的较为全面的定义,在此介绍给大家以供参考:

  联合国经济合作和发展组织(OECD):
  
  电子商务是发生在开放网络上的包含企业之间(Business to Business)、企业和消费者之间(Business to Consumer)的商业交易。

  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律委员会(UNITRAL):

  电子商务是采用电子数据交换(EDI)和其它通信方式增进国际贸易的职能。
  
  全球信息基础设施委员会(GIIC)电子商务工作委员会报告草案:

  电子商务是运用电子通信作为手段的经济活动,通过这种方式人们可以对带有经济价值的产品和服务进行宣传、购买和结算。这种交易的方式不受地理位置、资金多少或零售渠道的所有权影响,公有私有企业、公司、政府组织、各种社会团体、一般公民、企业家都能自由地参加广泛的经济活动,其中包括农业、林业、渔业、工业、私营和政府的服务业。电子商务能使产品在世界范围内交易并向消费者提供多种多样的选择。

  国际标准化组织(ISL/IEC)UN/ECE关于EB谅解备忘录:

  电子商务(EB)是企业之间,企业与消费者之间信息内容与需求交换的一种通用术语

  IBM公司:

  电子商务(E-Business)概念包括三个部分:
  内联网(Intranet)
  外联网(Extranet)
  电子商务(E-commerce)
  它所强调的是在网络计算环境下的商业化应用,不仅仅是硬件和软件的结合,也不仅仅是我们通常意义下的强调交易的狭义的电子商务(E -commerce),而是把买方、卖方、厂商及其合作伙伴在因特网(Internet)、内联网(Intranet)、和外联网(Extranet)结合起来的应用。
  它同时强调这三部分是有层次的。只有先建立良好的Intranet,建立好比较完善的标准和各种信息基础设施,才能顺利扩展到Extranet,最后扩展到E -commerce。
美国惠普公司(HP):

  HP提出电子商务(EC)、电子业务(EB)、电子消费(EC)和电子化世界的概念。它对电子商务(E-Commerce)的定义是:通过电子化手段来完成商业贸易活动的一种方式,电子商务使我们能够以电子交易为手段完成物品和服务等的交换,是商家和客户之间的联系纽带。它包括两种基本形式:商家之间的电子商务及商界与最终消费者之间的电子商务。

  对电子业务(E-Business)的定义:一种新型的业务开展手段,通过基于Internet的信息结构,使得公司、供应商、合作伙伴和客户之间,利用电子业务共享信息,E -Business不仅能够有效地增强现有业务进程的实施,而且能够对市场等动态因素做出快速响应并及时调整当前业务进程。更重要的是,E -Business本身也为企业创造出了更多、更新的业务动作模式。

  对电子消费(E-Consumer)的定义:

  人们使用信息技术进行娱乐、学习、工作、购物等一系列活动,使家庭的娱乐方式越来越多的从传统电视向I nternet转变。
通用电气公司(GE):

  电子商务是通过电子方式进行商业交易,分为企业与企业间的电子商务和企业与消费者之间的电子商务。企业与企业间的电子商务:以E DI为核心技术,增值网(VAN)和互联网(Internet)为主要手段,实现企业间业务流程的电子化,配合企业内部的电子化生产管理系统,提高企业从生产、库存、到流通(包括物资和资金)各个环节的效率。企业与消费者之间的电子商务:以I nternet为主要服务提供手段,实现公众消费和服务提供方式以及相关的付款方式的电子化。
美国政府:

  电子商务是通过Internet进行的各项商务活动,包括:广告、交易、支付、服务等活动,全球电子商务将会涉及全球各国。

  总结起来,我们可以这样说:从宏观上讲,电子商务是计算机网络的又一次革命,是在通过电子手段建立一种新的经济秩序,它不仅涉及电子技术和商业交易本身,而且涉及到诸如金融、税务、教育等社会其它层面;从微观角度说,电子商务是指各种具有商业活动能力的实体(生产企业、商贸企业、金融机构、政府机构、个人消费者等)利用网络和先进的数字化传媒技术进行的各项商业贸易活动。

  虽然至今为止人们尚未对电子商务有一个统一、明确的认识,甚至电子商务可以追溯到以莫尔斯码点和线的形式在电线中传输的商贸活动。七十年代的电子数据交换(E DI—Electronic Data Interchange)技术的发展可以被认为是真正意义上的电子商务,但由于它的复杂性与非通用性,严重约束了其全面推广的可能。真正使电子商务迅猛发展则是互联网上通讯标准与H TML标准得到IT行业的支持,成为电子商务的主流之后而带来的革命性变革,这开辟了运用电子手段进行商务活动的新纪元。

----摘自网络观察

  2.电子商务概念

  随着互联网络技术和信息技术的日臻成熟,互联网络规模日益扩大,网络用户数量迅猛增加,互联网络的应用已经逐步进入了社会的各行各业,与人们的日常工作和生活逐渐紧密地联系在一起。互联网络技术在全球的广泛使用,标志着人类社会开始进入“网络经济”时代。“网络经济”时代一个最显著的特征就是信息技术在传统商业领域的应用,即电子商务。借助互联网络技术,世界经济的“全球化”进程大大加快了,国际经济结构进一步调整,原有的时空间隔被打破,产品市场逐步形成全球化趋势,同时使生产和消费更为贴近,大大减低了产品的成本,企业同时也获得了更为广泛、公平竞争的市场,而消费者也从中获得更大的选择权、更为个性化的服务。电子商务的实施使“网络经济”时代具有市场全球化、商业平民化和消费个性化的显著特征,对世界经济的发展产生前所未有的影响。有人甚至把电子商务与200年前的工业革命相提并论,把它看成是知识经济时代中信息技术对传统产业变革的重要环节。各发达国家都把发展电子商务作为拓展全球市场,加快本国经济发展的重要手段,积极参与全球电子商务应用的协商与合作,大力推进全球电子商务的发展。

  电子商务(Electronic Business)是指以数字化电子手段实现整个商业活动的各个环节。它包括商业信息的发布与检索、电子广告、电子合同签署、电子货币支付和售前售后服务等一系列过程。其显著的特点是来完成商务活动的联结,尽可能减少面对面的接触和手工处理过程。电子商务主要涉及三方面的内容:信息、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资金转帐。电子商务的交易过程也分为三个阶段:交易前、交易中和交易后。交易前,主要指交易各方在交易合同签定前的活动,包括在各种商务网络和Internet上发布和寻找交易机会,通过交换信息来比较价格和条件,了解对方国家的贸易政策,选择交易对象。交易中,主要指合同签定后的贸易交易过程,涉及银行、运输、税务、海关等方面的电子单证交换。交易后,在交易双方办完各种手续后,商品交付运输公司起运,可以通过电子商务跟踪货物;银行按照合同,依据提供的单证支付资金,出具相应的银行单证,实现整个交易过程。

  早在互联网络电子商务出现之前,就已经有电子商务的应用了。自从电报和电话出现以后,人们就开始采用电子方式来进行商务活动,此时产生了电子商务的雏形。20年前又出现了利用电子手段交换定单和货币的贸易方式,大大促进了电子业务的发展,导致了第一个关于电子商务标准棗EDI的产生。该标准涉及到银行、运输、保险、税务、海关等各个方面的电子单证交换,是电子商务技术的一大突破。但是它并不是针对普通用户和小型公司而制定的,只有少数大公司才能支付得起EDI昂贵的费用。今天,随着互联网络技术的广泛采用,电子商务才得以平民化,普通消费用户和中小型企业可以通过互联网络进行商品的销售和消费。电子商务是市场全球化和信息化进程的必然结果,面对“网络经济”时代所赋予的契机,当然谁也不想与之擦肩而过。世界各国政府对电子商务给予了高度重视,相继制定了推进政策和开发计划,一大批电子商务项目已经启动。在国内互联网络建设的起点高,采用的设备和技术都是国际领先的,与发达国家的差距不大,而互联网络规模正以惊人的速度在国内增长,为我国开展电子商务应用奠定了必要的信息网络基础。在世纪之交,如何把握机遇,冲破目前的种种障碍,大力发展我国的电子商务应用,是政府部门、各大中型企业及信息技术专家值得考虑的问题。

 
     
 
         
 
 
 
 
 
 
 
 
         
 
  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服务指南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组织编写)

  加速高新技术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是当今世界经济发展的时代潮流,是推进我国技术创新和实现高科技产业化的重要内容,也是上海迈向新世纪实现两个根本性转变中所面临的紧迫任务。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实施“科教兴市”战略,推动本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和产业化进程,市政府于1998年6月颁布了《上海市促进高新技术成果转化的若干规定》(简称“十八条”)。为强化“十八条”政策的实施力度,贯彻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科技部等部门《关于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若干规定》,市政府在广泛调查研究和对薄弱环节重点梳理的基础上,对原有的“十八条”作了二次补充完善。“新版十八条”于2000年11月修订出台,进一步营造了有利于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的政策环境。三年来,本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和产业化进程获得了较大进展,有了良好开端。一批具有国际先进、国内领先的成果得到了转化;进一步形成了“政策聚焦、政府合力”各方推进科技成果转化的良好格局。目前,以科研成果转化、发展高新技术产业为核心的技术创新活动正在全市蓬勃兴起,并已成为上海新一轮经济发展的助推器。

  这本《指南》,旨在为高新技术成果转化的项目申请、评审认定、成立公司、落实政策等提供具体指导,以提高办事效率,加快落政进程。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第一章 成果转化

  放眼当今世界,知识经济初见端倪,科学技术日新月异,以信息技术、生物技术等为代表的高新技术成果转化及其产业化迅猛发展。在日趋激烈的综合国力竞争中,大力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并在高新技术及其产业领域占有一席之地,已成为我国增强经济实力的命脉所在,确保中华民族立于不败之地的战略选择。上海作为我国改革开放的前沿阵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特大城市,必须以高度的责任感和时代的紧迫感,抓紧机遇,迎接挑战,进一步解放思想,大胆创新,营造创业创新的浓厚氛围,优化政策环境,完善服务功能,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进程,发挥科技是第一生产力的强大作用,为上海跨世纪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一) 科技成果转化的基本内涵

  在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中明确规定:“本法所称科技成果转化,是指为提高生产力水平而对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所产生的具有实用价值的科技成果所进行的后续试验、开发、应用、推广直至形成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发展新产业等活动。”这一表述,全面而又深刻地揭示了科技成果转化的基本内涵,它是指具有实用价值的科技成果;“成果转化”是一个创新过程;要形成“三新”,将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明确科技成果转化这一概念的基本内涵,对于我们依法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指导作用。

  高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要经历技术研究开发、成果转化和工业化生产三个阶段。在这个过程中,关键是成果转化阶段。 成果转化是通向产业化的桥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技术 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决定》(简称《决定》)强调指出, 要从根本上形成有利于科技成果转化的体制和机制;发展高科技、 实现产业化,即高新技术成果商品化、产业化,使科技成果迅速而 有效地转化为富有市场竞争力的商品。我们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 中央《决定》的精神,加深对技术创新重要意义的认识,更加自觉 地做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工作。

  科技成果转化这一命题是结合我国实际提出的。新中国成立50 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科技事业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巨大成 就。但是,科技向现实生产力转化能力薄弱,高新技术产业化程度 较低,大量的科研成果不能得到及时有效的转化。我国科技成果转 化的提法,与国外流行的提法“技术转移”(指技术从产生的单位转 移到使用的单位,也包括技术使用部门之间的转移),并没有较大的 区别,但更有现实针对性,具有中国特色,体现了我国由计划经济 向市场经济转化过程中我们对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的高度重视。

(二) 科技成果转化的进展状况

  强化科技成果转化已成为一个世界性的命题。各国为此进行着 长期不懈的努力,促使各种社会资源活跃在这个高投入、高产出、 高风险、高回报,前景无限的领域,日益成为新经济增长的活源头, 成为一个国家和地区由工业化社会向后工业化社会变化的一个重要 特征。据统计,美国企业对科技成果进行实用技术开发的成功概率 是57%;技术成功之后,企业再对它进行商品化开发成功的概率是 65%;商品化成功之后,企业通过扩大产量,占领市场取得较好的 经营回报的概率是74%。战后日本从60年代开始,依靠科技成果转 化成功地进入新一轮经济高增长期,经过40年努力一跃成为世界第 二经济强国。加速推进科技成果转化,也成为发展中国家实现跨跃 式发展的紧迫要求,新加坡等国家已走出了一条成功之路。

  加强科技成果转化是建设国家创新体系的重要内容。近几年 来,江泽民同志从战略全局高度多次论述了创新问题,强调指出:“要 从下个世纪中国发展的战略需要和世界科学前沿的前景出发,明确 新的科技目标,调整现有的运行机制,力争取得更多更大的科技创 新成就,真正搞出中国的创新体系来。”如何实现这一目标?首先就 得从科技成果转化抓起。应当看到,科技创新不仅仅是科学发现、 技术发明,更重要的是科技进步对社会经济的贡献;创新体系建设 成功的标志,就是新知识、新技术、新发明在市场中获得成功。总 之,加速科技成果转化,是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关键所在。

  加速科技成果转化也是上海经济发展中所面临的紧迫任务。知 识经济的逼近,国家创新体系的建设,对上海实现跨跃式发展战略 和构筑国际经济中心城市是极好的机遇。尤其是上海人均GDP已超 过3400美元,必须改变以往靠投资粗放型的经济增长方式,抢占高 科技制高点,实现两个根本性转变,大力发展高科技产业。近年来, 上海在“十八条”政策引导下,全社会积极支持科技成果转化的新 格局正在形成,全市已有一大批项目被认定为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 目,这些项目大都属于上海产业政策重点支持的领域,其中电子信 息、生物医药和新材料三大产业的项目将近70%,并产生了良好的 经济效益,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我们要继续努力,增强紧迫感, 鼓足干劲,加快高新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进程。这是上海跨世纪 发展的希望所在。

  (三)科技成果转化的政策环境 实施科教兴国战略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也是上海市委、 市政府制定“十五”发展目标的主要内容。在充满希望的新世纪来 临之际,上海市人民政府再次修订了“十八条”。从1998年6月市 政府颁布实施《上海市促进高新技术成果转化的若干规定》(简称“十 八条”),到1999年6月重新修订“十八条”,2000年又再次修订了 “十八条”,三年来市政府对“十八条”作了两次重大修订,足见市 委、市政府对实施科教兴市战略和加快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 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坚定决心,也充分体现了本市实施应对加入WTO 形势和新经济背景下的技术创新政策的连续性与开拓性。

  在“十八条”引导下,上海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已进入波 澜壮阔的黄金发展时期。

  2000年重新修订的“十八条”,是在充分肯定三年来贯彻“十 八条”政策取得重大进展的基础上产生的。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既是 技术创新的关键环节,也是激活高新技术产业化源头的需要,更是 形成新世纪上海经济发展新增长点的战略举措。九十年代以来,上 海以引进外资、土地批租、房产开发、工业招商和市政建设为主, 带动了产业结构调整,提升了上海经济的综合实力,为“十五”发 展打下了坚实基础。进入九十年代后半期,特别是近几年来,上海 在形成高新技术产业、支柱型产业以及都市型产业优势方面已取得 突破性进展。按照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的规律,发展具有优势的战 略性产业必须以项目为载体。因此,三年前,为推进上海科技成果 转化和产业化进程,上海在全国率先从新经济源头抓起,从在21世 纪里可能最具有革命性的项目领域抓起,推出了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的首部地方政府政策性文件。这个文件具有政策覆盖面宽、支持力 度大、贯串科技成果转化至产业化全过程的特点,并独树一帜成立 了集政策支撑与市场导向于一体的推进科技成果转化的专门工作机 构“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服务中心”,这在国内外引起了强烈反 响,得到了国家科技部的充分肯定。并取得了很大的社会效益、技 术效益与经济效益。1999年修订出台的“十八条”,在鼓励企业成 为创新主体、自主开发项目、细分创新利益主体和建设创新创业服 务体系等四个方面都具有重大突破。随着科技与经济一体化发展的 进程加速,科技与资本对接的呼声也日益高涨,作为市转化服务中 心工作的延伸和抓手,上海技术产权交易所也于1999年底成立,成 为全国首个专门服务于企业体制创新和技术创新的新兴资本市场, 促进了科技与资本的有效结合。在上海改革开放、科技进步和经济 建设不断深化和发展的大趋势下,近三年来,随着“十八条”政策 的贯彻落实,上海已形成了有利于科技成果转化的政策环境、社会 氛围、创业条件、分配机制和多元化的资本市场。

  2000年再次修订的“十八条”为科技成果转化创造了更为开放、 更为宽松和更为优化的环境。

  当今世界,已进入以知识经济为主导的新经济时代,与工业经 济时期相比较,科技作为第一生产力的地位与作用日趋明显,科技 对经济结构的调整已显示出前所未有的活力,科技对资本市场的发 展已显示出前所未有的推动力,科技对经济的发展更显示出前所未 有的震撼力。迈入新世纪,为适应新形势,培育上海经济发展的新 增长点,2000年再次修订出台了“十八条”。这次修改后的“十八 条”,具有更明显的新经济时代特征,也具有更强的开创性、针对性 和可操作性,并且在推动技术创新与科技成果转化的政策和市场环 境的营造上体现了更为开放、更为宽松、更为优化的特征,从而使 上海的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工作能始终走在全国的前列,为上 海进入新世纪的经济新发展造就一个生机勃勃的宏观背景。

  新修订的“十八条”,从指导思想上体现了 “三个有机结合”, 即:一是充分体现了上海科技成果转化政策导向的连续性和开拓性 相结合。“十八条”中基本的优惠政策不仅不变,而且在新世纪的新 经济发展大势下,特别是应对加入WTO的新情况,加以补充完善, 拓展了政策导向的前瞻性和覆盖的空间和领域,从而使成果转化政 策具有更大的支撑力度;二是充分体现了政府扶持与市场运作机制 相结合。新修订的“十八条”,在继续发挥政府政策导向作用的同时, 应对加入WTO的形势,按照市场经济规律和国际市场惯例,注重在 融入全国、融入世界的大市场中,从高科技的源头抓起,从产业化 的源泉抓起,从体现国际先进水平的技术前沿项目抓起,吸引国内 外更多的优秀科技成果到上海转化,促进技术资本和金融资本的结 合以及企业体制创新与技术创新的结合:三是充分体现了成果转化 政策创新性与操作性的结合。在这次政策修改中,不仅增加了新的内容,使政策有质的提升,而且作了量的规定,具有很强的务实性。 这些指导思想,集中体现了新经济的时代特征和上海科技与经济一 体化发展的特色,使“十八条”政策在内容上更为丰富。

第二章 知识产权

(一)关于自主知识产权
  “十八条”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在有关政策的享受方面予以特别扶持。为此,上海市知识产权局、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和上海市版权局对“自主知识产权”作了界定。
其主要内容为:

   1、“十八条”中所称的“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转化项目”,是指按照我国专利法规定,该项目申请人拥有专利权或符合下述各项条件之一的高新技术项目:
(1) 项目申请人自行开发、合作开发或委托开发的,并按照我国著作权法规定享有以计算机软件、电子出版物等为主要内容的著作权的高新技术项目;
(2) 项目申请人合法独家受让他人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权的高新技术项目;
(3) 项目申请人经过合法手续独占他人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权的高新技术项目;
(4) 项目申请人经过合法手续独家拥有他人涉及计算机软件、电子出版物等内容的著作权的高新技术项目。
   2、凡申报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项目的,应当提交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颁发的商标注册证或申请商标注册的受理通知书复印件。
  3、申报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需提供相关资职机构颁发的有效证明(专利授权证书等)。
  4、经认定的拥有自主专利权的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从认定之日次年起至按《规定》可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期限止,每年应当向上海市知识产权局登记办理专利有效证明。

(二)上海市高新技术发明专利申请费资助
  上海市知识产权局为贯彻执行“十八条”有关专利申请费资助的规定,制订了操作办法。主要内容包括:
1、资助范围
凡本市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自主研究开发的高新技术,在申请发明专利后,其申请费、代理费视情给予一定比例资助。
2、资助时间
自1998年6月1日起,参照“十八条”规定实施。
3、申请资助须提供的材料
(1)上海市申请高新技术发明专利申请书;
(2)本市企事业单位法人执照或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3)研究开发技术立题报告或计划任务书、可行性报告(复印件);
(4)国内外相关发明专利的检索查新报告(复印件);
(5)专利管理机关出具的国内缴付专利申请费或国内涉外专利代理机构出具的国外(申请限定二国)专利申请费凭证;
(6)申请发明专利维持费资助还须报送国内或国外发明专利授权证书及缴款凭证。
4、资助受理地点
(1)北京东路668号东楼4楼401室,“市转化服务中心一门式”窗口,周一、周四上午,电话:53080900—117
(2)成都北路333号招商局广场南楼3楼
 周二、周四全天
 电话:52980613

第三章 人才激励

(一)鼓励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从事高新技术成果转化工作上海市人事局为贯彻落实“十八条”有关政策,制订了有关实施办法。其主要内容包括:

1、人才引进
外省市来沪从事高新技术成果转化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经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服务中心推荐,市或者区、县政府人事部门批准,可以将本人及其配偶、未年年子女的户口(含农业户口)迁入本市,并免交城市建设费:
(1)承担高新技术成果项目转化的主要科研人员;
(2)具有本科以上学历,且年龄在35岁以下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3)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年龄在50岁以下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2、设立“上海人才发展资金”,吸引国内外优秀人才

(1)人才发展资金的主要用途是:
①资助资金短缺的高新技术企业引进国内外优秀人才;
②帮助高新技术成果转化主要实施者解决特殊困难;
③奖励在高新技术成果转化工作中作出显著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④在促进高科技成果转化中,与人才相关的其他需要资助的项目。

(2)经认定的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或高新技术企业,可以向市人事局下设的人才发展资金管理办公室申请上海人才发展资金资助。

(3)申请上海人才发展资金资助需提供下列材料:
①《上海人才发展资金资助申请书》(由人才发展资金管理办公室印刷);
②需资助人才学术技术水平证明材料;
学历证书、学术技术等级证书、专业资格(职称)证书、学术技术成果获奖证书、主要专业经历证明、目前工作单位聘用合同书等。

(4)有关技术资料
高新技术企业或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认定证书及其申请认定(含复审)时的全部资料、上年度单位财务报表等的复印件,以及企业发展或项目转化的目前进展情况说明。

(二)从事高新技术成果转化人员的职称评审
上海市人事局为贯彻实施“十八条”有关从事高新技术成果转化工作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优惠政策,特制定了《职称评审实施办法》。

1、组建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类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
按“十八条”要求,由市人事局负责,组建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类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其中包括:
(1)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类工程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
(2)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类工程经济复合型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
(3)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类工程系列新材料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
(4)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类工程系列生物与医药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
(5)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类工程系列电子与信息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
(6)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类工程系列光机电一体化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
(7)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类工程系列能源与环保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
(8)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类工程系列核能技术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
(9)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类工程系列航天海洋现代运输设备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

2、《办法》主要内容包括
(1) 从事高新技术成果转化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实行评聘分离制度。
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评审与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相分离,专业技术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按照所聘岗位确定。
(2)评审对象。
从事高新技术成果转化类工程系列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以参加中、高级工程师与提高待遇的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审;在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中,直接从事成果转化、技术推广或经营管理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以参加工程经济复合型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审定工作。
(3)评审条件。
对高新技术企业中专业技术人员和从事高新技术成果转化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评审,应充分体现创新能力和业绩优先的原则,注重在成果转化过程中,解决重大技术问题的能力和业绩优先的原则,注重在成果转化过程中,解决重大技术问题的能力和业绩,强调在成果转化中的创新性和创造性。
(4)评审申报。
由市人事局会同市转化服务中心定期向项目认定单位发出申报通知,同时组织咨询培训,具体介绍申报条件、办理流程及发放有关表格,项目单位据此统一申报

 

 
 
         
 
 
 
 
 
 
 
         
 
 
 
 
纳米技术在医学上的应用

  随着纳米技术的发展,在医学上该技术也开始崭露头脚。研究人员发现,生物体内的RNA蛋白质复合体,其线度在15~20nm之间,并且生物体内的多种病毒,也是纳米粒子。10nm以下的粒子比血液中的红血球还要小,因而可以在血管中自由流动。如果将超微粒子注入到血液中,输送到人体的各个部位,作为监测和诊断疾病的手段。科研人员已经成功利用纳米 SiO2 微粒进行了细胞分离,用金的纳米粒子进行定位病变治疗,以减少副作用等。另外,利用纳米颗粒作为载体的病毒诱导物已经取得了突破性进展,现在已用于临床动物实验,估计不久的将来即可服务于人类。


  研究纳米技术在生命医学上的应用,可以在纳米尺度上了解生物大分子的精细结构及其与功能的关系,获取生命信息。科学家们设想利用纳米技术制造出分子机器人,在血液中循环,对身体各部位进行检测、诊断,并实施特殊治疗,疏通脑血管中的血栓,清除心脏动脉脂肪沉积物

 
 
         
 
 
 
 
 
 
 
 
 
 
 
         
 
 
  药物不良反应(ADR)简介

  1.药物不良反应发生的原因:药物种类繁多,用药途径不同,体质又因人而异。因此, 药物不良反应发生的原因也是复杂的。

  (1)药物方面的原因:

  1)药理作用:很多药物在应用一段时间后,由于其药理作用,可导致一些不良反应, 例如,长期大量使用糖皮质激素能使毛细血管变性出血,以致皮肤、粘膜出现瘀点,瘀斑,同时出现类肾腺上皮质功能亢进症。

  2)药物的杂质:药物生产中可能混入微量高分子杂质,亦常渗入赋形剂等,如胶囊的染料常会引起固定性皮疹。青霉素过敏反应是因制品中含微量青霉素烯酸、青霉素噻唑酸及青霉素聚合物等物质引起的。

  3)药物的污染:由于生产或保管不当,使药物污染,常可引起严重反应。

  4)药物的剂量:用药量过大,可发生中毒反应,甚至死亡。

  5)剂型的影响:同一药物剂型不同。由于制造工艺和用药方法的不同,往往影响药物的吸收与血中药的浓度,亦即生物利用度有所不同,如不注意掌握,即会引起不良反应。

  6)药物的质量问题:同一组成的药物,可因厂家不同,制剂技术差别、杂质的除去率不同,而影响其不良反应的发生率。如冠心平中的不纯物对氯苯酚则是发生皮炎的原因。氨苄青霉素中的蛋白质则是发生药疹的原因等。

  (2)机体方面的原因:

  1)种族差别:在人类白色与有色人种之间对药的感受也有相当的差别。甲基多巴所诱发的溶血性贫血在不同种族间的发生率是不同的。如进行直接抗球蛋白试验时,服用此药的高加索人则15%出现阳性,而服用此药的印第安人和非洲人以及中国人都未发生阳性。解热消炎剂异丁苯酸在英国则多出现损伤,而在日本则比较少见等。

  2)性别:在药物性皮炎中,男性发病者多于女性,其比率约为3:2。西咪替丁可引起男性乳房发育。保泰松和氯霉素导致的粒细胞缺乏症,妇妇女比男性高3倍,氯霉素引起的再生障碍性贫血则为2倍。据Hurtwity报告:不良反应男性发生率占7.3%(50/682),女性则为14.2%(68/478)。

  3)年龄:老年人、少年、儿童对药物反应与成年人不同,例如青霉素,成年人的半衰期为0.55小时,而老年人则为1小时,老年人由于血浆蛋白浓度减少,与药物结合能力也降低,如苯妥英钠与血浆蛋白的结合率较45岁以下的人低26%,小儿对中枢抑制药,影响水盐代谢及酸碱平衡的药物均较敏感。一般地说,乳幼儿较成人易发生不良反应的原因有:药物代谢速度较成人慢,肾排泄较差,作用点上药物作用的感受性较高,且易进入人脑内等。据统计,不良反应发生率,60岁以下者为6.3%1(42/667),而60岁以上者为5.4%(76/493),老年人使用洋地黄及利血平等尤应注意。

  4)个体差异:不同个体对同一剂量的相同药物有不同反应,这是正常的“生物学差异”现象。例如,对水杨酸钠的不良反应就是个体差异。300例男性病人用水杨酸钠治疗,约有2/3的病人在总量为6.5~13.0g时发生不良反应,但在总量仅为3.25g时,已有不数病人出现反应,也有个别病人在总量达30.0g左右时才出现反应,引起反应的剂量在不同个体中相差可达10倍。有时,个体差异也影响到药物作用的性质,例如巴比妥类药物在一般催眠剂量时,对大多数人可产生催眠作用,但对个别人不但不催眠甚至引起焦躁不安、不能入睡。吗啡也有类似情况,对个别人不表现抑制作用,而是兴奋作用。前述之过敏反应和特异质即是个体差异的表现。

  5)病理状态:病理状态能影响机体各种功能,因而也能影响药物作用。例如腹泻时,口服药的吸收差,作用小。肝肾功能减退时,可以显著延或加强许多药物的作用,甚至引起中毒。

  6)血型:据报告,女性口服避孕药引起血栓症,A型较O型者多。

  7)营养状态:饮食的不平衡亦可影响药物的作用,如异烟肼引起的神经损伤,当处于维生素B6缺乏状态时则较正常情况更严重。对缺乏烟酸饲养的动物,当用硫喷妥钠麻酔时,作用增强。

  (3)给药方法的影响:

  1)误用、滥用、医护药人员处方配伍不当,病人滥用药物等均可发生不良反应。

  2)用药途径:给药途径不同,关系到药的吸收、分布,也影响药物发挥作用的快慢强弱及持续时间,例如静脉直接进入血液循环,立即发生效应,较易发生不良反应,口服刺激性药物可引起恶心、呕吐等。

  (4)用药持续时间长期用药易发生不良反应,甚至发生蓄积作用而中毒。

  (5)药物相互作用联合用药不当,由于药物的相互作用,不良反应的发生率亦随之增高,据报告5种药并用的发生率为4.2%,6~10种为7.4%,11~15种为24.2%,16~20种为40%,21种以上达45%。

  (6)减药或停药:减药或停药也可引起不良反应,例如治疗严重皮疹,汉停用糖皮质激素或减药过速时,会产生反跳现象。

  2.药物不良反应的发生机理:药物不良反应的发生机理是比较复杂的,归纳可分为甲型和乙型两大类,前者是由于药物的药理作用增强所致,其特点是可以预测,一般与药物剂量有关,其在人群中的发生率虽高,但死亡率低。后者与正常药理作用完全无关的一种异常反应,通常很难预测,常规毒理学筛选不能发现。虽然其发生率较低,但死亡率较高。现分述如下:

  (1)甲型不良反应(量变型异常)的发生机理:

  1)药代动力学方面原因:

  ①药物的吸收:大多数药物口服后,主要在小肠被吸收,药物分子通过巨大的小肠粘膜表面和血液循环,弥散和穿透小肠细胞的脂蛋白膜而进入血液。非脂溶性药物的吸收不完全,个体差异大,如胍乙啶在治疗高血压时的剂量范围,可为10~100mg/d,因为它在小肠的吸收很不规则,可从3%~27%不等。虽说药物到达循环量与口服的剂量有关。但也受到许多因素的影响,如药物的制剂、药物的相互作用、胃肠道蠕动、胃肠道粘膜的吸收能力及首过消除(first psaa elimination)等。

  ②药物的分布:药物在循环中分布的量和范围取决于局部血液量和药物穿透细胞膜的难易。心排出量对药物分布和组织灌注速率也起决定作用。例如经肝代谢的利多卡因,主要受肝血流的影响,当心衰、出血或静脉滴注去甲肾上腺素时,由于肝血流量减少,利于卡因的消除率也降低。

  ③药物血浆蛋白的结合:循环中药物与血浆蛋白结合的多少,对药效有重要影响。药物如与血浆蛋白结合减少,则可增加游离的药物浓度,使药效增强,以致产生甲型不良反应。

  ④药物与组织结合:药物与组织结合是引起甲型不良反应的原因之一,例如氯喹对黑色素有高度亲和力,因此药物可高浓度蓄积在含黑色素的眼组织中,引起视网膜变性。

  ⑤肾脏排泄:婴儿、老个、低血容量性休克及肾脏病患者,由于肾小球过滤减少,主要经肾排泄的药物则易产生甲型不良反应,其中尤以地高辛、氨基甙类抗生素和多粘菌素的毒性大,须特别注意。

  ⑥药物的生物转化:药物主要在肝内分两阶段进行代谢:第一阶段主要氧化、还原或水解;第二阶段则在第一阶段基础上进行葡萄糖醛酸化,乙酰化及甲基化等。氧化作用主要在肝细胞内质网中经肝细胞微粒体氧化酶进行。许多药物如口服抗凝剂、酚噻嗪等都经过氧化作用而代谢的。药物的氧化速率主要取决于基因遗传,个体之间有很大差异。例如每天给予苯妥英钠300mg,药物血浓度范围可为4μg/ml~40μg/ml。当血浆浓度超过20μg/ml时,即可产生甲型不良反应。有些药物如巴妥类、苯妥英钠、保泰松、强力霉素等能诱导另一些药物的氧化作用,从而使药物代谢加速。例如巴比妥类与抗凝剂合用,可使抗凝作用减弱甚至消失。另一些药物可抑制肝微粒体酶的氧化作用,因而可导致某些经肝氧化代谢的药物产生甲型不良反应。乙醇和儿茶酚胺类(如去甲肾上腺素、酪胺和苯乙胺等)经肝微粒体氧化,而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如苯乙肼、异丙烟肼和苯环丙胺等)可抑制微粒体酶合成,使上述药物的氧化作用减弱,从而使在肝内由单胺氧化酶进行首次消除代谢的药物(如酪胺)蓄积而出现严重甲型良反应。乙酰化是许多药物在体内灭活的重要代谢途径(如磺胺类、异烟肼和肼苯哒嗪等)。乙酰化可表现为快型和慢型两种。快型乙酰化属常染色体显性遗传,慢性乙酰化者,可能体内缺乏乙酰化酶,因此消除乙酰化药物的速度比一般人缓慢,容易引起甲型不良反应。

  2)由于靶器官敏感性增强,许多甲型不良反应,系由于药代动力学机制所引起,但也有一些由于靶器官敏感性增强所致,少数则来自这两种原因的综合。神经递质、激素和某些维生素等,主要通过与特异受体结合而发挥其药理作用。个体间的受体不但不数量上的不同,而且受体的敏感性也可受其它药物的影响,例如乙诺酮本身并不具有抗凝作用,但当与抗凝药华法令合用时,则可加强后者的抗凝作用而出现甲型不良反应,主要是乙诺酮能增加华法令对肝脏受体部位的亲和力所致。

  (2)乙型药物不良反应的发生机理:

  1)药物的因素:包括药物有效成份的分解产物、添加剂、增溶剂、稳定剂、着色剂、赋型剂、化学合成中产生的杂质等,均可引起药物不良反应。如四环素贮存过程中的降解产物,即可引起范可尼氏综合征。

  2)病人的因素:由于病人本身原因而引起的乙型不良反应,主要与病人的特异性遗传素质有关。如红细胞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G-6-PD)缺乏、遗传性高铁血红蛋白症、血卟啉症、氯霉素诱发的再生障碍性贫血、恶性高热、周期性麻痹以及口服避孕药引起的胆汁郁积性黄疸等。因病人因素而引起的乙型不良反应也涉及到免疫学、致癌及致畸等方面。

  ①免疫学方面:大多数药物过敏性反应可归类为乙型不良反应。包括Ⅰ型(过敏性休克型)、Ⅱ型(溶细胞型或细胞毒型)、Ⅲ型(局部炎症或坏死反应)以及Ⅳ型(迟缓型细胞反应)。

  ②致癌作用:不少药物能诱发癌症。

  3)致畸作用:不少药物有致畸作用。反应停事件就是一起严重的不良反应。

  4)致突变作用:如前述,有些化学物质可能为变异源。

 
 
         
 
 
 
 
 
 
 
 
 
 
         
 
 
  转基因动物的研究现状及展望

  转基因动物是指以实验方法导入外源基因,在染色体组内稳定整合并能遗传给后代的一类动物。

  自1981年,第一次成功地将外源基因导入动物胚胎,创立了转基因的动物技术。1982年获得转基因小鼠。转入大鼠的生长激素基因,使小鼠体重为正常个体的二倍,因而被称为"超级小鼠"。以后相继在10年间报道过转基因兔、绵羊、猪、鱼、昆虫、牛、鸡、山羊、大鼠等转基因动物的成功。

  由于转基因动物体系打破了自然繁殖中的种间隔离,使基因能在种系关系很远的机体间流动,它将对整个生命科学产生全局性影响。因此转基因动物技术在1991年第一次国际基因定位会议上被公认是遗传学中继连锁分析、体细胞遗传和基因克隆之后的第四代技术,被列为生物学发展史上126年中第14个转折点。

  生物体细胞中的DNA能精确合成并防止被DNA酶降解是由于存在由限制酶与修饰酶组成的生物屏障。一般情况下,限制酶能将外源DNA切割并降解掉,而细胞本身合成的DNA由于修饰酶的甲基化作用而避免了被限制酶降解从而保持遗传稳定性。但是,偶然也会发生外源DNA幸免降解的情况,使生物体产生小的变异。转基因技术就是利用生物这一特性,把外源基因注入细胞核而获得符合要求的转基因动物。

  转基因动物生产主要步骤包括目的基因的选择,这应视生产目的而定;将重组基因转入受精卵,常使用的方法有显微注射法、反转录病毒感染法、胚胎干细胞法、精子载体法、脂质体法等,将转入了外源基因的受精卵植入同期发情的受体动物,在植入前完成整合胚胎的检测、筛选、建立ES细胞系;对出生后基因整合、表达情况进行检测,对整合、表达的转基因动物进行育种试验,建立由成功转基因个体或群体组建的转基因系。

  转基因的方法主要有4类:

1)融合法,包括细胞融合,微细胞介导融合等;
2)化学法,包括DNA-磷酸钙沉淀法、DEAE-葡聚糖法、染色体介导法等;
3)物理法,包括显微注射法、电脉冲法、细胞冻存法等;
4)病毒感染法,包括重组DNA病毒感染、重组RNA病毒感染等。

  动物转基因技术面临着一些问题,诸如生产效率低,基因整合效率不高,生产周期长,成本高,转基因动物死亡率高,常出现不育导致转基因难以传代,无法大规模生产。

  动物克隆技术属于无性繁殖范畴,能实现基因型复制,使少数优秀个体迅速扩大成群。转基因克隆技术是转基因技术和动物克隆技术的有机结合,其研究意义和实用价值又超过了两种技术。它以转基因细胞为核供体,采用体细胞核移植技术产生转基因克隆动物,实现种质创新。

  转基因克隆动物技术显示出现的优势:

1、生产效率高 显微注射法等传统的转基因技术具有随机性和不可见性,外源基因的拷贝数和整合位点都是随机的,还可能出现嵌合体,整合率极低,得到的转基因动物数量更少,据统计有的医疗公司从1989年至1997年用显微注射技术生产转基因动物平均51.4个动物才得到一个转基因后代,而得到一个转基因克隆后代只需20.8个母体。

2、周期短,成本低 通过核移植克隆迅速产生大量同质的转基因克隆动物,转基因克隆技术在理论上,只需一代时间,就可以产生一个完整的转基因克隆动物系,从而节约了时间和成本,由于植入代孕母畜的全是转基因胚胎,因而提高生产效率,降低费用。

3、可以决定后代性别 以生物制药为目的的转基因克隆动物,生产中,性别是相当重要的,例如需要用雌性生产乳汁。第一代若为雄性,则要等到女儿成熟后才能生产,至少两代。由于选择体细胞作为供体,可以预先决定性别,还可以用PCR对性别检测,只挑选性别合适的细胞作为核供体。

  英格兰罗斯林研究所(Roslin)1997年10月宣布已成功克隆出3只携带有人凝血因子IX基因转染绵羊早期胎儿成纤维细胞,以该细胞系为供体移植到去核卵母细胞中,经过电和化学刺激后,将卵母细胞植入假孕母绵羊体内发育,获得这3只绵羊。这3只绵羊能高水平地表达人凝血因子IX(125μg/ml)。这一研究引起全世界强烈关注。因为它展示了转基因克隆动物技术的可能性。

  1998年,Rohl等人用非静息期胎儿或纤维细胞成功克隆出3只健康、同类的携带外源标记基因的转基因克隆牛。

  日本石川县畜产综合中心于1998年8月培育出一头克隆牛,经人工授精,产出第二代克隆牛,证实了克隆牛具有繁殖能力。

  转基因动物的应用前景

1、转基因动物是对多种生命现象本质深入了解的工具,如研究基因的结构与功能的关系,细胞发育的潜能性,细胞核与细胞质的相互关系,胚胎发育调控,肿瘤,神经与发育等。

2、可以用来建立多种疾病的动物模型,进而研究这些疾病的发病机理及治疗方法。

3、能提高动物育种效率。

  转基因动物技术可由于改造动物的基因组,使家畜、家禽的经济性状改良更加有效,如使生长速度加快、瘦肉率提高,肉质改善,饲料利用率提高,抗病力加强等。加上体细胞克隆技术能使优良种畜迅速扩群,在短时间培育出新品种。对于动物遗传资源保护的意义更加深远,对濒危物种挽救是必不可少的。

4、转基因动物可作为医用或食用蛋白的生物反应器。

  通过家畜乳腺分泌大量安全、高效、廉价的人体药用蛋白,一直是转基因动物研究的热点。从1987年Gordon等人在转基因小鼠乳汁中得到人组织型纤维蛋白溶酶原激活因子(tPA),到现在已有数十种人体蛋白在家畜乳腺中表达,这些蛋白可以用于治疗人类相关疾病。到1998年至少已有3种转基因技术生产的重组蛋白用于临床试验,如从转基因山羊获得的抗凝血酶III,从转基因绵羊得到的α1-抗胰蛋白酶,还有来自转基因兔的α-葡萄糖苷酶。但目前转基因动物研究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是传代难。

  通过转基因动物可以生产人体或动物进行器官或组织移植时所需的器官和组织。如人们发现人的胎儿神经细胞可用于帕金森症治疗,但由于伦理道德的原因,这种移植组织难以得到。研究表明,家畜胎儿神经细胞可以替代人类神经细胞用于帕金森症的治疗。人体移植器官短缺是一个世界性难题,不得不把目光移向动物以寻求可替代移植器官。猪器官的体积和形状以及DNA基本与人类相似,是理想的肾、心、肝等器官供应者,但这种组织器官移植面临的主要问题是免疫排斥。有两种解决办法:一是在移植前去除受体器官的抗体,但它能迅速再生成;另一种较长久的措施是通过转基因技术,特别是基因打靶技术,向器官供体基因组敲入某种调节因子,抑制α-半乳糖抗原决定基因的表达,或敲除α-半乳糖抗原决定基因,再结合克隆技术,培育大量不含免疫排斥的转基因克隆猪的器官。

  转基因动物的研究发展很快,但仍有许多难题有待解决,除了技术问题以外还涉及伦理、法律、安全性及产品如何被消费者接受的问题。可以预见,以上问题将会得到解决,该领域的研究开发将成为国际生物工程领域实用化方向的竞争热点。


 
 
         
 
 
 

  

 
 
 

**本页内容引自上海科技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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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济医院科研部 20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