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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醉药品使用与规范化管理培训通知

上海市卫生局规定:自2006年5月1日起,未取得《麻醉药品使用与规范化管理培训考试合格证书》的执业医师和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将不再具有麻醉药品处方资格或麻醉药品处方调剂权。
现将我院“麻醉药品使用与规范化管理培训及报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对象:
所有获得《医师执业证书》的临床(包括麻醉和中医)医师和具有调剂权的药师。
二、 培训方法
集中培训:医务部组织集中培训4次(东西部各2次);
科内培训:因故无法参加集中培训的医师和药师,由科室于2006年1月30日前组织科内培训(科主任组织科内培训并提前向医务部书面申报,培训后将培训签到名单由科主任签名后上交医务部)。
三、 集中培训时间:
东部:2006年1月5日 (周四)下午1:30――4:30
2006年1月12日(周四)下午1:30――4:30
西部:2006年1月10日(周二)下午1:30――4:30
2006年1月17日(周二)下午1:30――4:30
四、 培训地点:
东部:老大楼三楼演讲厅
西部:综合楼四楼401教室
五、报考事宜:
由科室于2006年1月30日前向医务部(西部)集中上交本科室参考人员以下材料:
1、《上海市麻醉药品使用与规范化管理培训考试申报表》(请至仁济网站下载电子表格填妥后以电子文本上交医务部);
2、身份证复印件1张;
3、近期二寸免冠彩色报名照3张;
4、现金:80元/人


医 务 部
2005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