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仁济医院拟采购便携式医用内窥镜图像处理器等,欢迎合格供应商前来咨询并参与比价采购。
医院将本着公开、公正、合理的原则给各供应商提供公平竞争的机会,各供应商不得提供虚假材料或者诽谤排挤其他供应商。严禁采用不正当发放了解采购信息或挤压当事人,或与采购人员以及供应商相互之间不负责任的串通消息。在整个过程中不允许对院内任何部门任何人许愿条件。供应商对本次采购事项及最终结果有疑问者应首先向医院医学装备处有关人员询问和沟通。
一、采购内容
第1包:便携式医用内窥镜图像处理器等 一套(预算:人民币3万元)
二、采购需求
(一)技术要求
1、医用内窥镜图像处理器一台
1.1、显示屏尺寸不小于13英寸
1.2、支持多种常见内窥镜分辨率,至少兼容16万像素、64万像素及以上规格内窥镜
1.3、配备至少两路视频输出接口(如DVI、SDI等常见接口类型),输出分辨率不低于1080×1080,帧率不低于30帧/秒
1.4、具备图像亮度调节功能,调节范围不小于0-100%,调节方式便捷可靠
1.5、支持多种图像边框显示模式切换,至少包含圆形、八角形及全景显示模式
1.6、具备图像数据存储和导出功能,支持通过USB等常见接口连接存储设备进行数据导出
1.7、具备图像放大和缩小功能
1.8、具备图像冻结和解冻功能
1.9、具备图像拍照和视频摄像功能,支持拍摄内容的存储和回放,满足临床记录需求
1.10、支持图像画质参数调节,至少包含亮度、对比度、色调、饱和度等参数的独立调节
1.11、具备系统参数记忆功能,可保存最后一次设置的参数和工作状态,设备重启或重新连接内窥镜后保持记忆参数
1.12、配备备用电源系统,在主电源中断时可继续支持设备正常工作,保障手术安全进行
1.13、兼容一次性使用电子宫腔镜推进导管等常见宫腔镜配件,连接可靠,工作稳定
2、灌注泵*一台
2.1、工作压力可调节,调节范围不小于50~400mmHg
2.2、工作流量可调节,调节范围不小于0.1~1.0 L/min
2.3、电气安全分类不低于I类BF型
2.4、设备运行噪声≤70dB(A)
2.5、采用挤压式供水方式,能有效保持手术腔道形状,提供清晰的手术视野
2.6、配备清晰的参数显示装置,如数码管、液晶屏等,可直观显示工作参数
2.7、支持显示多种工作数据,至少包含设定流量、设定压力、实际压力等关键参数
2.8、配套管路支持常见的消毒方式,至少兼容高温高压消毒和低温等离子消毒
2.9、支持连续运行模式,连续运行时间满足常规手术需求,运行稳定可靠
(二)商务要求
1、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天内交货。
2、原厂质保≥5年
(三)其他要求
1、原厂提供操作及技术培训方案。
2、原厂售后服务承诺方案,及安装后10年内的零配件供应的承诺。
3、进口设备提供报关单及出入境检验检疫证明。
4、免费开放所有数字通讯接口及协议,数据可以导出。
5、原厂提供仪器验收检测服务承诺书(包括电气安全检测和性能检测)。
6、计量设备按照计量要求提供相关证书。
7、进口设备需随仪器提供中文使用说明书。
8、满足医院院内感染控制相关流程和管理的需求。
三、合格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合法经营资质的独立法人、其他组织;
2、如果供应商是报价响应货物制造厂家,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如果供应商是经营销售企业,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供应商的生产或经营范围应当与国家相关许可保持一致。(报价响应货物按照医疗器械管理时适用)
3、提供报价响应货物《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编号告知书》。投标货物的规格型号应当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者《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编号告知书》中的规格型号保持一致。(报价响应货物按照医疗器械管理时适用)
4、本次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四、响应文件递交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4月29日北京时间11:00前
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建路160号仁济医院东院6号楼113室
3、联系人:何欣怡;联系电话:68383333
五、响应文件要求
1、响应文件组成(包括但不限于):
(1)报价响应函
(2)采购报价表:明确成交价格(报价方式:人民币)及最短交货时间。若有多个设备,请分别单独报价,并报出成交总价。
(3)资格证明文件
(3.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相关证书)复印件。
(3.2)如果供应商是报价响应货物制造厂家,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如果供应商是经营销售企业,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供应商的生产或经营范围应当与国家相关许可保持一致。
(3.3)供应商应提供报价响应货物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在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编号告知书》。报价响应货物的规格型号应当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者《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编号告知书》中的规格型号保持一致。
(4)响应偏离表
(5)法定代表人(投资人/负责人)授权书
(6)商誉声明函
(7)配置清单:提供报价响应货物配置明细
(8)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在有效期内的制造厂家授权书或代理证明文件(供应商为经营销售企业时适用)
(9)售后服务承诺书:原厂(制造商)出具的质保证明,明确质保期限、保修内容、维修服务响应时间等。
(11)供应商基本情况声明
(12)报价响应产品彩页样本等相关材料。
2、响应文件签字盖章:上述文件中序号(1)-(6)需加盖供应商公章并由授权代表签字。
3、响应文件份数:正本一份,副本一份,电子版一份。
4、响应文件密封:要求密封递交,并在封面上注明“采购内容、供应商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封口处要求加盖供应商骑缝章。
七、其他说明
供应商根据本次征询要求提供的产品应是全新、未使用过的,且符合国家有关制作标准和环保要求,并应承诺对其质量进行保证。
医学装备处
2026年4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