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文件| 博士后公寓申请相关
发布时间:2023-06-12 13:59 来源:人力资源处 浏览次数:5332

  博士后公寓是专门提供给在站博士后人员居住的具有一定时限性的过渡性住房,最长不超过24个月,实行合同制。本须知所指上海博士后公寓地址为上海市浦东新区碧波路942号。


  3.1申请人条件

(1) 全职进站且人事关系在设站单位的博士后;

(2) 承诺遵守博士后公寓的相关管理规定,服从统一管理;

(3) 本人及直系亲属(配偶及父母)在本市不具有产权房。


  3.2公寓入住程序

(1) 申请人前往公寓前台递交入住申请材料,进入轮候程序;

(2) 公寓管理方审核,报市博士后工作办公室核准;

(3) 申请人接通知后,10个工作日内前往公寓前台签订租赁合同并办理入住手续,逾期视为放弃。


3.3申请材料

(1) 身份证 (验原件留正反面复印件)

(2) 博士后工作协议书 (验原件留复印件)

(3) 设站单位入住办理介绍信(见样张,盖章原件)

(4) 《申请须知》(本人签名原件)

 

  3.4注意事项

(1) 申请人在递交申请材料时,须对拟租公寓户型作明确选择;如后期改变户型选择,须重新进入轮候程序。

(2) 申请人对安排入住的公寓不满意、不愿意入住,视作放弃申请。申请人可以重新递交申请,并重新进入轮候程序。

相关附件:
上海博士后公寓申请须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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