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已被我院录用的非上海生源应届毕业生:
根据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 2016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工作的通知》规定,我单位自即日起受理2016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上海户口申报工作,请相关同学参考《2015年评分标准》测算后自行申报。
(1)符合条件申报上海户口:按照附件1-3要求准备相关材料,并于2015年5月20日前将所有材料交至人力资源处。
(2)不符合条件办理居住证:按照附件4-5要求准备相关材料。
如有疑问,请致电68383190,汪老师。
人力资源处
2016.5.5
(点击以下文字可下载相关文件进行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