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已被我院录用的境内院校非上海生源应届毕业生:
根据上海市教委《2017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工作的通知》的规定,我单位自2017年5月24日起受理2017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上海户口申报材料,请相关人员先行按照要求准备材料申报。
(1)申报上海户口:按照附件1第14-24页要求准备相关材料,并于2017年6月12日周一前将所有材料交至东院行政楼205室人力资源处。
(2)不符合申报上海户口要求,如之后需办理进沪就业通知单及居住证:按照附件1第5-13页要求准备相关材料。
如有疑问,请致电68383190,汪老师
人力资源处
2017.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