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总体要求: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仁济医院拟对下述项目进行比选,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比选。
二、项目名称:2025年度仁济东院排污单位环保自行监测补充监测服务项目
三、项目实施期限:按照医院排污许可证要求按时按量完成(2025.2-2025.7)
四、项目实施地点:东方路1630号仁济东院
五、最高限价:本项目最高限价为:8.5万元,超过项目最高限价的比选响应文件无效。本项目费用总价包干。
六、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合法经营资质的独立法人、其它组织;
2、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4、须具备行政管理部门颁发在有效期内的《检测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且上海市生态环境监测社会化服务机构(监测类)信用评价为A级或B级;
七、项目要求及主要技术参数要求:
1、项目情况:仁济东院排污许可证变更后新增自行监测内容。
监测内容
检测类别 | 点位数量 | 监测因子 | 采样频次 | 采样天数 | 监测方法 |
雨水 | 3 | 化学需氧量 | 1 | 1 | 《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 91.1-2019) |
污水站有组织废气 | 1 | 臭气 | 4 | 2 |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及修改单(GB/T 16157-1996)、《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HJ/T 397-2007)、《固定污染源监测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技术规范(试行)》(HJ/T 373-2007)、《恶臭污染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HJ 905-2017) |
氨 | 4 | 2 | |||
硫化氢 | 4 | 2 | |||
科研楼有组织废气 | 13 | 乙酸乙酯 | 4 | 1 | |
锅炉废气 | 4 | 氮氧化物 | 3 | 2 | |
废水 | 1 | 硫化物 | 3 | 1 | 《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 91.1-2019)、《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 |
无组织废气 | 厂界 上1下3 | 臭气 | 4 | 1 | 《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测技术导则》(HJ/T 55-2000)、《恶臭污染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HJ 905-2017) |
氨 | 4 | 1 | |||
硫化氢 | 4 | 1 |
2、本项目要求供应商在采样期间需保证医院正常运行,按照排污许可证要求按时按量完成污染物的监测;
3、本项目要求供应商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上海市标准要求的监测报告供招标人验收;
5、若监测单位擅自将本合同的全部或任何部分以任何方式转让、分包、转包给任何第三方,业主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因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监测单位负责;
6.监测单位自备监测所需工具;
7.监测单位工作人员进入业主场地工作, 必须办理各类安全生产手续,征得业主同意后方可进场,监测单位自行安排工作人员的食宿。
8.监测单位必须遵循业主各项规章制度,与业主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9.监测过程中,监测单位应加强安全教育,执行安全规则,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工作人员发生的工伤或疾病,费用由监测单位承担;
10.若在工作过程中,因监测单位的原因导致医院损失的,由监测单位承担医院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政府的罚款等;
11.因工作不当或其他原因所造成的安全事故均由监测单位负责,所涉及的所有费用均由监测单位支付;
八、比选响应文件包含以下内容:
1、报价单(要求为人民币报价);
2、资格证明文件:
2.1、供应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相关证书)的复印件;
2.2、法定代表授权书;
2.3、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2.4、其他资料:行政管理部门颁发在有效期内的《检测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及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资料;
3、服务方案:包括项目需求理解、项目进度安排、具体实施方案、服务内容等;
4、项目实施人员基本情况;
5、服务承诺:包括服务响应承诺、质量保障承诺、应急预案等内容;
6、类似项目业绩;
7、按照项目要求提供的其他技术性材料以及供应商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上述材料均须加盖公司公章,必须承诺具有真实、正确、有效性以及相应的法律责任;上述材料须装订成册并放入文件袋封口,封口加盖单位骑缝公章,同时在文件袋上请注明: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响应文件的份数:正本1份、电子版1份。
九、提交比选文件时间、比选文件送达地址及递交方式:
1、提交比选文件时间:
2025年02月04日至2025年02月10日,每天上午09:00—11:00,下午13:30—15: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比选文件送达地址:
地址:浦建路160号仁济医院4 B号楼204办公室
3、递交方式:供应商现场递交,不接受快递、邮寄等方式;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仁济医院
联系人:奚仁杰
联系方式:68383310
十一、其他:成交单位由医院通知办理相应手续,未成交单位恕不一一通知。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仁济医院
保障处
2025年02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