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内科研-流程10-课题申报伦理审查申请流程说明
发布时间:2026-03-23 11:46 来源:伦理委员会 浏览次数:9531

课题申报伦理审查申请流程说明

一、 课题伦理审查意见效期及相关责任声明

1. 课题申报的伦理审查意见不作为同意项目正式开展的正式决定,仅供申报立项使用。(有效期仅为立项前)

2. 研究者课题正式立项按照官网所示的《初始审查送审流程说明》伦理委员会递交正式的送审材料获取有效的正式项目批件

3. 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必须经伦理委员会批准后方可开展研究者立项后未按要求将项目送审至伦理委员会接受正式审查经批准直接开展项目,导致在拟发表文章/研究成果无伦理批准函而无法发表届时伦理委员会不再出具有效批件,后果由研究者自行负责。

二、 流程说明

填写要求:

1) 根据表格批注要求按规范填写

2) 项目名称一旦受理,不得随意修改请务必斟酌定题

3) 填写保证信息及内容真实性、一致性及有效性勿漏填写;

4) 表格主要研究者签字外,不可随意手写涂改,全部电子打印填写时不可随意删除或修改表格内容

1. 课题申报阶段,请先发电子版至邮箱,形式审查通过后,秘书会回复申报编,未收到申报编号的请及时电话联系伦理办68383364(李明玥)。请研究者将以下文件发送至rjllb3364@163.com

文件清单:

1) 科研课题申报伦理审查申请表Form 52- v1.2word

2) 主要研究者简历(干预项目需提供GCP证书)(word版)

3) 正式申请书pdf版)

4) 科研课题申报伦理审批意见函(Form 70 -V1.2)(word

5) 信息统计表(excel版)

2. 为了方便沟通,邮件命名方式务必为“科研课题申报+项目来源缩写+科室+主要研究者”在邮件中留下有效联系电话。

3. 待专家审查后,秘书会通过邮件回复审查结果请注意查看。

4. 审查通过的研究者双面打印1《科研课题申报伦理审批意见函》(Form 70需将申报编号填写在表格中再打印),由主要负责人本人签字确认后递交至伦理委员会1号楼304

三、 审查意见归档说明

1. 课题申报,审查意见一式研究者自行保管(原件,加盖公章)研究者妥善保管该意见函,若遗失伦理委员会将不再补发

2. 需多份意见函研究者可自行复印意见函原件,并携带意见函原件及外部用章申请单(详见官网下载中心伦理办公室加盖公章。

四、 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明玥     联系电话:33364   邮箱:rjllb3364@163.com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仁济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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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题申报模版材料.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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