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求供应商信息:【特殊贵重药品智能管理柜维保服务】
发布时间:2025-11-24 15:29 来源:仁济医院 浏览次数:822

医院将于近日进行特殊贵重药品智能管理柜维保服务,欢迎合格供应商前来咨询回复。

医院将本着公开、公正、合理的原则给各供应商提供公平竞争的机会,各供应商不得提供虚假材料或者诽谤排挤其他供应商。严禁采用不正当发放了解采购信息或挤压当事人,或与采购人员以及供应商相互之间不负责任的串通消息。在整个过程中不允许对院内任何部门任何人许愿条件。供应商对询价采购事项及最终结果有疑问者应首先向医院医学装备处有关人员询问和沟通。

一、 征询内容:

包件1:特殊贵重药品智能管理柜维保 预算:5万元

 

 


二、服务内容及要求:

包件1:特殊贵重药品智能管理柜维保

1. 项目概况

1.1 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仁济医院特殊贵重药品智能管理柜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1.2 服务期及服务地点

服务期限:服务期限为1年。

服务地点: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仁济医院。

2. 服务要求

2.1 维保服务要求

2.1.1 保修范围:服务期内全保(人工+配件),品牌:思维安,数量:3套,型号:M1-C。

★2.1.2供应商必须独立响应,不得转包、分包。

2.1.3 供应商须为维保设备生产厂商或维保设备生产厂商授权的维修商(要求提供证明资料)。

2.1.4 必须具备24*7客户服务专线电话。

2.1.5 供应商在服务期内,必须免费更换所有配件,要求包括人工费,配件运输费,安装调试费及系统软件升级等一切费用。

2.1.6 报修响应时间<1小时,到达现场时间<12小时;确保开机率≥95%,一年停机不超过25天,每停机1天,则顺延2天。

2.1.7 提供技术专家及应用专家在线支持。

★2.1.8 零备件供应:服务期内提供的配件及维保服务应为全新、未使用过的原厂配件,并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制造厂商标准或合同技术标准要求的合格医疗设备或器械及配件。更换配件质保不少于6个月。

2.1.9 供应商须承诺负责设备器械的维修并提供优质服务,储备足够的零配件备库,以供应维修零配件。

2.1.10 原厂工程师现场上门服务,并提供技术专家及应用专家在线支持。

2.1.11 技术支持和保修服务要求为原厂提供。

2.1.12 工程师须得到厂方技术培训合格,并提供有效期内证明文件。

★2.1.13 供应商须在服务期内提供每月不少于1次现成巡检,服务期内不少于1次设备巡检保养,提供日常故障处理及技术支持记录(含维修工单及服务确认单),提供全年维修保养服务报告,并满足质控要求供院方留档。

2.1.14 供应商须提供免费的软件维护和升级更新服务。具体包括:软件的升级(有升级版本时)、升级后操作指导,系统恢复和杀毒软件的升级。

2.1.15 供应商须提供设备现场服务和远程服务工单、服务确认单。

2.1.16 供应商须提供巡检记录及巡检报告。

2.1.17 供应商须提供客户确认的年度服务反馈单。

2.1.18 根据采购人要求,提供其他相关的资料和文档。

2.1.19 维保人员须遵守招标人关于特殊贵重药品管理的相关规定,不得泄露药柜内物品信息及使用情况。

2.1.20 维修过程中须采取安全防护措施,避免对药柜及周边环境造成损坏,若因操作不当导致损失,由投标人承担赔偿责任。

设备目录:

设备名称

品牌

型号

数量

特殊贵重药品智能管理柜

维思安

M1-C

3

特殊贵重药品智能管理柜

硬件

21.5英寸电容式液晶触摸显示屏


1套

身份识别模组(指纹、IC卡、密码)


1套

球形摄像头


1套

多功能智能回收箱


1套

标签打印机


1套

条码识别模组


1套

中控系统


1套

智能储药抽屉


8个

管理软件

1.登录模块

2.设置模块  

3.查询模块

4.应用模块

5.数据模块

6.余液处理模块



特殊贵重药品智能管理柜的整体功能维护,日常巡检、故障维修、配件更换,包括但不限于柜体结构、电子锁具、温湿度监控系统、报警系统、供电系统等。特殊贵重药品管理系统免费升级维护。

3. 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且服务开始后,按合同约定期一次性支付合同款。

 

 

 

三、投标时间及资料递送

1.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025年12月1日下午14时00分。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建路160号6号楼108室。

联系人:何老师   联系电话:68383333/68383145

2.谈判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浦建路160号6号楼108室。

谈判时间:2025年12月1日下午14时00分。

四、谈判响应文件要求:

1 谈判响应文件应至少包括下列部分(目录及有关格式按“谈判响应文件格式”要求):

1.1 谈判响应函及其附件,应至少包括下列部分(格式见附件):

(1)谈判响应函

(2)报价一览表:成交价格应包括货款、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包装、运输、装卸、保险、税金、货到就位以及安装、调试、培训、保修等一切税金和费用。如有缺漏项,视作无效。

(3)响应偏离表

(4)项目实施主要人员基本情况表

(5)供应商基本情况声明

(6)商誉声明函

(7)按谈判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文件

1.2 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部分: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相关证书)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供应商为法人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其他组织需提供投资人/负责人授权书(原件))

1.3 供应商所提供本项目下的其它文件,应至少包括下列部分(该部分内容无固定格式,请自行制订并书面提供):

(1)业绩说明材料:提供类似业绩清单,并提供联系人联系方式(附合同摘要及用户证明)。

(2)服务方案

(3)服务承诺

1.4 其他资料: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资料。

2 若供应商提交的谈判响应文件资料不全,或未对谈判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将导致谈判响应文件被拒绝接受。

以上所有文件需加盖供应商公章。正本一本,副本一本,随资料附电子版PDF一份。


医学装备处

2025年11月24日


相关附件:
维修、维保响应文件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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